【指南】:为提高我市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深圳市政府决定由各区(新区)政府出资,每年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一次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名称
深圳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保险
赠送保险的目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的父母和独生子女也共同投保。
1.独生子女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有户籍;
2.独生子女父母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只生一个孩子,且未依法收养一个孩子或只生一个孩子,且在2016年1月1日后(含)未生育或收养一个孩子;
3.不包括父母双亡或没有户籍的孩子
保险方法
该保险由各区(新区)卫生部门统一承保,无需群众申报。保险采用系统列表。保险公司应对保险范围缺失、信息不准确的人员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父母双方都属于深圳户籍,但不属于同一区(新区),母亲户籍所在地的区(新区)将支付保险费。
标题:深圳独生子女免费意外保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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