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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从2020年4月1日起,交通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服务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措施中规定了七种约束行为。请看看!
交通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七种约束行为:
1、在车站或列车上涂鸦,或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2、携带动物(导盲犬和宪兵犬除外)到公交车站,携带气味严重、刺激性气味物品到公交车站;
3.使用电子设备销售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表演艺术和歌舞表演、制造噪音和在户外玩耍;
4、骑平衡车、电动车(不含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滑板、溜冰鞋;
5、在火车上进食(婴儿和病人除外);
6、随地吐痰、便溺,随地吐痰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椅;
7.其他扰乱车站、列车乘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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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月1日起深圳地铁七种限制性行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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