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3字,读完约1分钟
原标题:电动平衡车的道路在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方面可能有新的变化
深圳特区报去年7月18日报道,他踩着滑板和电动平衡车在公路上飞行。 这种“感冒”的行为可能被视为违法而受到处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日前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一审”通过,根据审议意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制定了修正案草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上公开
电动平衡车又称体感车、智能平衡车。 近年来,踩着这样的“风火轮”在街上行走的年轻人屡见不鲜,但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也不少。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员工在接受采访时说,平衡车存在安全系数低、事故中难以规定责任等风险,不应该成为替代手段。 根据修正案草案,道路采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溜冰鞋等工具或设备的,处以100元罚款,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道路的,并处200元罚款。
条例加重某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为不相邻车道的。 在变更车道、转弯、路边暂停前使用转向灯不到5秒的话,处罚将从300元提高到500元。 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强光灯等,追加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照明装置。
另外,考虑到现实,根据审议意见,“一次审查”中的不正当行为的处罚金额也相应减少了。 例如,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或逆行,罚款从500元降到300元。 (记者李舒瑜)
标题:广东:网约车叫“出租车”?平衡车不可上路…深圳新交规或有这些变化
地址:http://www.shaanxizhongxin.com/szxw/44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