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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2016年2月将发布市级新引进人才租赁补贴清单。共有2838名人才符合向新引进人才发放租赁补贴的条件。请参见下面的详细列表。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2月完成了市级新引进人才租赁补贴的受理和审核。经核实,共有2838名市级人才符合新引进人才租赁补贴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见以下链接(附件)。

2016年2月新引进人才租金补贴清单。xls

首先,宣传时间

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支付条件

(1)接收范围:2015年1月1日后市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聘的在职人才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生。2015年1月1日前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请引进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申请租金补贴。

(2)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3)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没有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符合以下年龄要求:30岁以下学士学位,35岁以下硕士学位,40岁以下博士学位。上述年龄条件应在引进和转让当年的1月1日进行判断。

(四)发放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不出租或允许出租市两级政府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不享受政府发放的人才租赁补贴。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在深圳引入该城市后,续保还需要在深圳累计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五)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赁补贴期间不得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期为首次租金补贴之日起1年内。

(6)申请补贴时间:2016年2月。

三。投诉监督

在宣传期间,社会各界和公众将对宣传内容和人才租赁补贴进行监督。如发现任何问题,可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责任。

(投诉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服务大厅19号窗口,电话:88123602,传真:88123603,电子邮箱:xyjrczfbt@szhrss.gov)。

标题:今年2月,向深圳新引进人才发放的租赁补贴清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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