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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深圳一位年轻的母亲因抑郁症闷死了她3岁的女儿。经过法院裁决,法院批准了张的强制医疗。在这种情况下,这名妇女完全被严重的抑郁症状所影响,并且在杀死女儿时失去了识别能力。她可以被视为精神病人,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
据《深圳晚报》报道,深圳一位年轻的母亲张某因抑郁症闷死了她三岁的女儿。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接办了这起故意杀人案,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治疗张,最终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据悉,该病例也是福田区首例强制医疗。
深圳年轻母亲因抑郁症杀死3岁女儿
2016年5月,福田区一所出租屋发生了人间悲剧。患有抑郁症的年轻女子张某趁鲍晓熟睡时,利用3岁的女儿鲍晓(化名)在床上用枕头捂住她的鼻子和嘴,将她掐死。此后,张然到厨房用菜刀自杀,但失败了,并去上吊自杀。那天大约21: 00,张的丈夫下班回家,在他家发现了这个悲剧。他立即拨打了120个紧急电话并报警。但当医生赶到现场时,已无生命迹象,张立即被逮捕。
经过鉴定,这名妇女完全被严重的抑郁症状所影响,当她杀死自己的女儿时,她失去了识别能力。
据了解,其实早在2015年,张就有过早期症状,被医生诊断为轻度抑郁症,但当时夫妇俩并没有注意。2016年3月,这对夫妇再次前往精神病院进行诊断和治疗,但未能坚持用药。案发前不久,张的丈夫再次外出打工,以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我没想到当他在工作的时候,他呆在家里照顾孩子,他的妻子把女儿埋在她的怀里,这样天地就永远分开了。
法院批准了对张的强制医疗
经审查,案件负责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造成伤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必要时,政府将强制医疗。
检方认为,张的抑郁行为一直在恶化,现在又有了杀害自己女儿的悲剧,无疑加重了她的病情。在她得到有效治疗之前,仍有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最后,办案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一审法院认定张犯故意杀人罪,批准对其强制医疗。
提醒:公民应该正确理解抑郁症
在像深圳这样的国际移民城市,绝大多数人将面临抑郁、失去兴趣和幸福、活动减少、自我评价降低、自责、内疚和其他压力引起的问题。
我希望广大公众对抑郁症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尽早发现,尽早治疗,坚持治疗,不要把病人单独留在未成年人身边,有更多的家庭成员陪伴和传递积极的能量,帮助病人树立积极乐观的人生观,不要重复无法控制的悲剧。
标题:深圳年轻母亲因抑郁症杀死3岁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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