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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12月13日至14日,宝安公安局南沙派出所在市公安局开展“环保油”专项行动期间,在5家餐馆查获669升“环保油”,5家餐馆的负责人被行政拘留5天。
2016年12月13日至14日,宝安公安局南沙派出所在实施市公安局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辖区内5家餐馆非法储存和使用“环保油”。经调查,在五家餐厅发现669升"环保油",五家餐厅的负责人被行政拘留了5天。
12月13日至14日,南沙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地区5家餐馆的厨房有阁楼或屋顶存放“绿色油”。其中,宝安区沙井街沙头三路餐厅一楼厨房设置阁楼,一桶“环保油”约500升,二楼屋顶存放两桶“环保油”,约100升。经检验,储存的“环保油”的主要成分是甲醇。环保油属于甲类火灾,暴露在热源或明火下容易燃烧和爆炸。这些“环保油”都被用作餐馆的燃料。这些储油罐位于火源旁边,这些餐馆都位于住宅附近。如果发生漏油或其他事故,可能会发生火灾或爆炸,从而造成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南沙派出所的警察传唤了五名餐厅经理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过审讯,五名餐厅经理供认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周、万、徐、五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行政拘留五天。
标题:沙井五名餐厅经理因非法储存“绿油”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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