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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上南派出所民警在复查中发现,沙井街上兴南路一住宅区一处原本封闭的场所,在未申请开启的情况下投入使用。目前,犯罪嫌疑人黄已被判处10天行政拘留。

12月24日下午23时左右,宝安公安局上南派出所民警在复查中发现,沙井街上兴南路一住宅区内一处原本封闭的场所在未申请启封的情况下投入使用。被密封的现场的封条被擅自撕掉了。目前,犯罪嫌疑人黄已被判处10天行政拘留。

近日,宝安公安局上南派出所积极开展“全员动员全员参与消防安全隐患大规模排查整治”,成效显著。2007年12月7日,上南派出所消防队对辖区内沙井街上兴南路一住宅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处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共用,未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设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因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隔离带等消防安全隐患,商南派出所予以查封。12月24日下午23点左右,商南派出所民警发现该密封场所未经申请启封就投入使用,密封场所的封条被擅自撕毁。派出所民警立即将私自拆封的犯罪嫌疑人黄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审讯后,黄供认擅自拆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宝安警方对黄实施行政拘留10天。

标题:沙井的一名男子因打破封条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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