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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两次罚款的数额不高,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影响。一方面,这两个机构的一些工作尚未到位。另一方面,监管当局向这两家机构发出了第一笔罚款,这也可能意味着后续监管力度将继续加强。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披露了惩罚支付宝和财付通的决定。主要原因是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两大支付巨头均被罚款3万元,并被责令限期改正。至于处罚的具体原因,央行的做法还没有公布,两家机构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应,但都强调了实名制注册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两家机构首次被罚款。该行业认为,它们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影响,这意味着央行正在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
至于处罚的具体业务情况,两个机构都不清楚,但都在官方回应中提到实行实名制。财付通相关负责人表示,自《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颁布以来,财付通已全面启动支付账户实名制工作。该公司一直试图通过产品指导、用户教育和其他形式,推动实名制的适当实施。而支付宝在去年初就开始了相关的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并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用户了解和认可实名制给账户带来的帮助和价值,并完成相关的认证工作。
据了解,《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其中一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来验证客户身份信息,但交易限额相对较低。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加强客户身份验证,提高交易限额,将一类账户升级为二类或三类账户。二类和三类账户实名验证强度较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假名和匿名支付账户问题,防止犯罪分子在他人虚假身份下开立支付账户和实施犯罪行为。
业内一些人猜测,财付通可能因为微信支付账户没有完成实名认证而被罚款。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用户分为两类,一类是实名认证用户,另一类是非实名认证用户。
标题:支付宝和财付通都因违反支付规定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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