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深圳市中小微型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豁免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0年12月。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深圳市中小微型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豁免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0年12月。
社会保障救济:
今年3月,深圳市实施了国家和省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分阶段减免的文件精神,规定从2020年2月至6月,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中小微型企业)的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予以减免。在今年的NPC和CPPCC会议上,政府的工作报告明确免除了中小微型企业的养老金、失业和工伤保险缴款,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据报道,目前我市有80多万家参保企业,其中中小企业约78.4万家。免征社会保险费,惠及占全市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今年2月至6月,全市共减免212亿元。
个人缴费仍需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分阶段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是减免企业应缴纳的单位缴费,而个人缴费和减半征收的单位缴费仍需缴纳。在社会保险费定期减免期间,各用人单位仍应依法向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申报缴费,并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在分阶段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过程中,雇员的养老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福利通常是享受的,并且不受缴款减少或推迟的影响。
标题:2020年,深圳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将延长至年底。个人缴费仍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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