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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前不久,龙华区启动了对区内重点企业人才的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工作。截至7月24日,共有161家企业提交了申请。刚才,申请结果出来了!
经核实,2017年共有97家企业符合定向配租条件。
[分配条件]
(一)申请人是否在《2017年龙华区人员住房重点企业名单》中;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总部企业、百强纳税人、50强工业企业、50强外贸企业、50强中小创新企业和上市企业。
(二)申请人必须是申请单位的员工;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房产,未租住或购买任何政策性住房,未享受本市购房补贴政策,在租赁期内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一)根据企业定额标准,配租单位数量应结合实际申请数量和审核合格家庭数量确定。
(二)根据单位申报意愿的小区,按照家庭人口配租面积标准进行分配;如果所需的住房供应不足,应根据领土邻近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转让。
(三)租金面积标准:
单身居民拥有35㎡的租赁住房;
二人家庭配有50㎡或以下的租赁住房;
三口之家配有65㎡或以下的租赁房;
四人或四人以上的家庭分配到租赁面积为85平方米或更少的住房。
[租金分配结果]
本次共有161家企业申请人才住房,其中97家符合2017年定向配租条件。
[特别说明]
(一)各申报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查看本单位分配的具体公寓数量和公寓类型,按照相关规定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并在本单位内公布分配结果。
(2)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申请人名单提交至申请系统,按要求准备好申请人及申请人的纸质材料,房管局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移交至我局并办理签字手续。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放弃配租资格,房屋全部收回。
(3)租户负责定向配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我们局不会定期检查租赁情况。如发现承租人未按规定分配租金、非法出租房屋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一经查实,将按《深圳市人才住房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书面材料验收及签署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5日。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社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叉口郭虹工业园3号楼322。
电话:8147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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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97企业成功申请龙华区公租房有你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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