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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来自晋中金隅公租房的好消息。房屋选择将于12月11日开始。我想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选定家庭的排名以及与选定家庭签约有关的事项。

一、入选房屋名单及排名

根据核实结果,21,560户家庭有资格租房。根据《租金分配通知》规定的1:2比例,266户入围租金认定,266户入围租金认定,21028户入围置换租金认定。

二。房屋选择及签署相关事宜

选择时间

入围和备选入围家庭的选择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住房供应将在完成后提供。

为已接受旁路名单上租金的家庭选择住房的安排:

在入围和备选入围租赁家庭的选择完成后,如果有剩余房屋,旁路名单上的租赁家庭将按照实际排名顺序依次补足所选房屋。选择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剩余房源一经选择即可入住。选择房间的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房间选择的位置和方法

所选房间位于福田区李鸿西路莲花大厦东附楼三楼。

选房方法是由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选房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择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选择后即有相应的住房供应。

签名和签到

选房后,当天在福田区李鸿西路莲花大厦东附楼二层签订了租赁合同。如果申请人不能到场选择房间签署合同,他或她可以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是残疾人,他或她可以委托监护人)选择房间并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凭原租赁合同、入住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晋中金隅小区办理入住手续。

重要提示

1.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数量包括在配租面积的家庭数量中,而其他家庭成员是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户数,但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2.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举:

订购到位,有相应标准的住房但未选定的;

选定住房但未交纳押金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如果上述行为达到三次,将从等候名单中撤销,原等候名单将失效。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申请轮候。

3.当天已经选房但在合同签订结束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视为放弃选房,所选房屋应在第二天纳入待选房屋。

在该项目所有住房资源选定之日,如果有已选定住房但在该日合同结束前尚未签署租赁合同的家庭,则在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已选定住房的其他家庭将按优先顺序选择住房。

4.住房选择的结果将在住房选择日22点之前公布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的网站(www.szzfbzs)上。

5.如果此次配租后仍有剩余房屋,深圳市住房保障局将收回并另行分配。

6、在限期接受租金后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确认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伤残和养老待遇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如果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并且不会为选定的住房签署租赁合同。

7.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申请地点:市住房和建设局经济适用房营业厅

地址:福田区李鸿西路莲花大厦一楼

电话:23913773

具体名单和排名,您可以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关注深圳苏州新闻网的微信公众号,发送“入选房屋名单”查看您是否合格,相关排名信息和入选房屋名单。

标题:福田晋中金隅公租房12月11日开始对2156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租金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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