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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相关法院裁定香港电灯有限企业(港灯)需赔偿211万元(港币,下同)给在南方海难受伤的“南方4号”船员梁沛生。 昨天( 2日)港灯企业进入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其他海难负责人包括海事处长、港九小轮控股有限企业等5人分担船员赔偿金。
事情是地区法院接受的,南脚四号涡轮员梁沛生的受伤补偿命令港灯赔偿梁沛生右肩的受伤和精神外伤。 昨天的港灯另行要求高院特有,港灯要求海事处长、“南脚iv”制造商的财利造船所、港九小轮控股有限企业、海泰号船长黎明、港九小轮拥有的企业islands ferry company limited,一共五者是梁
香港南鸿海难发生在去年10月,事件造成39人死亡,92人受伤。 发生事故的海泰号轮船长于去年2月被监禁了8年。 那天,没有遵守航海安全指导的南鸿4号船长被监禁了9个月。
标题:【国际】香港电灯企业:要求五方分担赔偿南丫海难受伤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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