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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16岁的援交少女王嘉梅被客人杀害后,尸体事件于21日继续审理。 被告向警察指出,王嘉梅死后仅5到10分钟,想到尸体粉碎计划就付诸实施,举起手来割喉放血,分解身体削皮削肉,在厕所里冲碎肉,把人骨扔在猪肉段。 每一步都有被告仔细考虑的结果,到为什么带着头坐公共汽车为止的理由。
被告向警察解释说,不弃海而弃尸是因为尸体很难被发现。 在手脚切断的过程中,被告首先为国王的尸体流血10到15分钟,以免在手脚切断的过程中流血。 切断手脚的时候,先用菜刀慢慢切肉,感觉有骨头就用力切,切断的时候用砧板铺地上。 国王身材瘦弱,他很多断了两三次骨就断了。
被告还发现在解决肉的时候,把皮和肉一起切不容易,“研究”了切皮的方法,说“看人切猪肉也是这样切”。 他还为了避免“堵住厕所”,把内脏、皮、肉等都变小,一点一点地分厕所冲走了。 在解决手指和脚趾时,每次扔手指和脚趾都可以拉厕所,使之顺利流动。
被告冷静有序地分解尸体,警长询问是否以前从事解剖和猪肉档案工作,是否拍照,被告否认了每一个人。
关于不能在厕所冲的骨头,例如胳膊、脚掌、脊骨等,尽量不要削肉像人骨,因为“人看起来不像人骨,看起来像猪脚”,所以选择了混入街上的猪骨中。
警察不知道被告为什么选择拿着国王的头在公共汽车上扔尸体,但后来坐出租车回家了。 原被告不怕在公共汽车上遇到警察路障,认为可以降低被发现的风险。
标题:【国际】香港碎尸案被告镇静冷血 精心考虑肢解步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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