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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区新湖街道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施工需要,为了确保相关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工具,现告知如下。
一、从年7月20日到年12月31日,关闭建筑物明路(联腾路-客家食府段)施工,原来在这条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可以沿着联腾路、华夏二路、华夏路、丰安路、柑橘路或周边的其他道路通行。
二、从年7月20日到年12月31日,恩誉路线通过南北双向通行调整为从北向南单向通行。
三、车辆驾驶员和行人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述道路时,请按照交通标志的标志线指示通行,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依照道路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特别通知你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标题:广东: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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