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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深圳盐田人才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有什么房子?如何申请?

2019年5月20日,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发《关于2019年盐田区重点人才住房企业名单中企业人才住房定向租赁分配的通知》。租金分配申请将于2019年5月21日至6月3日18:00进行。

申请时间

2019年5月21日至6月3日18:00(10个工作日)

住房供应

这一次,292个人才住房单位已经在6个项目中定向分配出租房。

(一)有出租房屋来源

海通住宅: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中青一路6号。

这次将提供15个单元,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90㎡)。

玉京翠丰: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吴同山隧道入口南侧。本次供应22套,其中7套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6.21m2),15套三室一厅(建筑面积78-80m2)。

松田雅苑:该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乐康路西侧。此次供应11套,三房两厅(建筑面积约84-88㎡)。

唯冠宿舍楼: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韩云路5号。156套包括55套单间(建筑面积约25-31 ㎡),81套两室一厅(建筑面积约51-53 ㎡),20套三室一厅(建筑面积约50-53 ㎡),计划于9月份供货。

万科深南路68号(万科深南广场):项目位于罗湖区深南东路2011号。本次供应38套,其中11套2室2厅(建筑面积约104 ㎡),13套3室2厅(建筑面积约109 ㎡),14套4室2厅(建筑面积约142-152 ㎡)。

招商开元中心:项目位于罗湖区松岗街梨园路333号公园。此次供应50套,20套两室两厅(建筑面积约84 ㎡),30套三室两厅(建筑面积约130 ㎡)。

(二)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注:项目租金以市评估中心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物业管理费以合同签订为准。

(3)租赁期限

分配给企业的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期满后符合当时条件的,可以续签一次,期限不超过3年。需要续租的企业应在期满前3个月申请续租。

租金分配和定额分配的对象

租金分配条件

(一)企业租金条件

本次定向配租的对象是2019年盐田区人才重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租赁企业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工商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位于盐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实际运营时间超过一年,并承诺五年内不将注册地址从盐田区迁走。

3.产权清晰,依法经营,近三年在节能、环保、社会诚信、劳动关系、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过去三年中,没有拖欠税款,也没有因违反涉税法律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等。(每次处罚金额在10000元以上)。

(2)企业人才住房入住条件

在定向租赁配送企业的人才房住宿的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岁,在盐田区企业(单位)工作。

2.如果申请人是单身,他/她应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如果申请人已婚,他/她必须以家庭的名义提出申请,其配偶和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共同申请人的父母(包括在深圳有户籍、居住证和居住证的父母)可以共同生活,但他们不包括在计算租金分配面积的家庭申请人总数中。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购但没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之日前3年内,未因离婚而在本市转让自有住房或分割自有住房,也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享受购房补贴、奖励补贴、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等优惠住房政策,在租赁期内不得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优惠住房保障政策。

5.如果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屋轮候册内轮候,他们必须先从公屋轮候册内退出,然后才可签署租约和入住公屋。

租金分配标准

(a)根据转换后的“单位”计算出租单位的数量

这次出租的公寓数量是根据5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的。例如,招商局开元中心项目的130平方米公寓改造后为130/50=2.6套,唯冠宿舍项目的31平方米公寓改造后为31/50=0.62套。企业总房源有小数点的,租金按四舍五入计算方法分摊。

(2)员工入住面积标准

根据《深圳市人才住房办法》的有关规定,租金分配面积标准为:

1.单人20平方米左右;

2.两人约35平方米;

3.三人约50平方米;

4.四层或65平方米以上;

5.原则上,大型套房一起出租,人均租赁面积约为20平方米。

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盐田区企业人才住房申请表》(原件);

2.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 .法定代表人、住房专员身份证(复印件);

7.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纳税记录(复印件);

8.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发收入、上市等证明(复印件);

9.拟接纳人员信息概要(原件,附件5)。

(请将上述材料依次装订成册。如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

(2)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租金的个人承诺书(原件);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可以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提交结婚证,离婚人士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复印件);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如果提交了副本,则应验证原始副本。)

租金分配流程

(一)受理申请

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各企业安排住房专员向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地点:盐田区沙申路112号龚建大厦1107室;电话:2536515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将被视为放弃本次定向配租资格。

(2)数据审查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审查企业的申请材料,确定企业名单,审查可用单位数量。

(3)宣传

审核结果及相关信息将由盐田区政府在网上公布,为期5个工作日。

(四)组织房屋的检查和选择

详情将另行通知。

(五)信息归档和合同签订

住房专员将公布公司的人才室分配计划和符合公司人才室分配条件的员工信息。公示后,将房屋分配结果和入住人员材料报送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备案后签订租赁合同。

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企业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后,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对不符合配租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的情况进行投诉和举报。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投诉热线:25362297。

(3)申请定向分配人才房的租户只能将人才房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员工,不得分配给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等)的员工。)。

(4)入住人员发生变化时,住房专员应公布本单位新入住人员的情况、程序和信息,并提交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租户选择住房后,需在一个月内租赁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超过6个月的住房面积内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按照《深圳市人才住房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回,另行分配。

(六)市政府如有新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标题:2019年,非深户也可以申请入住深圳盐田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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