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为支持大鹏新区各机构摆脱新皇冠疫情的影响,特别是支持大鹏新区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现根据《深圳市经济适用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居住办法》等相关规定,启动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
一、住房供应概述
这批共供应197台,其中金葵二期75台,南澳凤梁山花园一期60台,凤梁山花园二期62台。
二。应用条件
(一)单位申请条件
这种公共租赁住房的定向分配不限制纳税贡献和人才规模,如果申请人是企业,可以申请,其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的地点应在新区。申请人是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应当在新区;申请人在申请配租前三年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用人单位专职工作,报到员工不受学历或户籍限制;
2.已婚家庭的雇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被列为资格考试的共同申请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同居。
3员工及其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也不在本市租赁任何其他形式的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是指有优惠政策的住房,是指各种有优惠政策的住房,包括准成本住房、全成本住房、微利社会住房、微利全成本住房、经济适用房、住宅商品房和政府捐赠住房。
4.员工及其共同申请人未享受《深圳市人才住房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购房优惠政策。优惠购房政策是指购买政策性住房或享受住房补贴、高层次人才激励补贴;
5.申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补贴的人员,自收到第一笔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委托书;
5.住房专家的身份证;
6.本单位诚信声明承诺书;
7.居住者信息收集表;
8.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贡献、人才规模、行业荣誉等材料(如有,单位的评选顺序按材料批次确定;如果没有提供材料,选择顺序应通过抽签决定)。
(2)员工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员工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账簿不能直接反映亲属关系的,应当提供出生证明);
2.本市非注册员工及其共同申请人在迁入深圳时,必须提供居住许可或其他证明材料。本市注册员工及其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供居住许可或其他证明材料即可在深圳居住。
3.员工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婚人员需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离婚协议书);
4.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本年度社会保障缴费清单;
上述申请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配租标准
(1)金葵二期
一人以上的家庭可以选择单间公寓,两人以上的家庭可以选择两室一厅。
(2)南澳凤郎山花园一期和二期
两人家庭可以选择一房一厅、两房两厅建筑面积约57-64㎡、两房两厅建筑面积约75㎡、三室两厅建筑面积约72㎡、两房两厅建筑面积约85㎡、三室两厅建筑面积约87㎡、 一个三室两厅的家庭,建筑面积约为113㎡,至少需要安排三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合租,一个四室两厅的家庭,建筑面积约为109㎡。
(3)分摊租金
上述房屋均可由本单位职工共同承租,但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
五、配租流程
(一)现场检查时间
1.金葵二世。
(1)家访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上午10: 00-11: 30,下午15: 00-16: 00。
(2)地点:葵涌办公室金叶大道之际工业园对面,提前联系预约。
(3)联系电话:0755-28380134。
2.南澳郎峰山花园一期和二期。
(1)家访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上午10: 00-11: 30,下午15: 00-17: 00。
(2)要求所有单位到项目物业管理办公室登记。
(3)联系电话:0755-28380134和15813889225。
(2)申请受理
1.受理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 30,截止日期后不再受理。
2.验收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本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公寓服务大厅。
3.电话:0755-28336592。
(三)资质验证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有关规定,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后60日内,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
(4)信息公开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大鹏新区政府的网站上公布了批准的单位。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应当书面提交。
公示后,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进入下一个租金分配环节。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核实有效,不计入该批租金分配范围。
(5)选房定额和选房顺序
1.住房选择配额。如果住房供应充足,该单位可选住房的配额将根据符合每个申请单位申请条件的雇员人数确定。如果住房供应不足,各单位的住房选择额度应根据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工比例确定。
2.房间选择顺序。大鹏新区住建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配租人才单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5),结合申请单位的人才规模、纳税情况和行业荣誉,对该批单位的排名顺序进行综合评价。
单位应当在当日签署公共租赁住房选择确认函。单位在期限内签署公租房选择确认函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批公租房的分配。单位在签署确认函后不得变更所选房屋。单位两次放弃选举的,自第二次放弃之日起3年内不得提出租金分配申请。
选择房间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6)单位分配计划
承租人应当在签署房屋选择确认函后,将选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分配计划应包括待分配人员的信息、分配规则等。,并在本单位网站或信息公告栏上公示15天。
承租方单位应在签署房屋选择确认函之日起30天内,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公示分配方案的书面报告。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应向深圳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提交相关信息。
附件下载:
附件1:住房信息表。xls
附件2:大鹏新区公租房申请表。xls
附件3:单位诚信声明承诺书。doc
附件4:居住者信息收集表。xls
附件5:深圳市大鹏新区配租人才单位房屋管理暂行办法。pdf
标题:2020年深圳大鹏中小企业公租房
地址:http://www.shaanxizhongxin.com/szxw/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