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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在35℃以上的高温下工作,深圳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必须是职业性中暑才能认定。当然,边肖希望大家最好不要中暑,努力工作,爱护身体~

据深圳特区新闻,7月17日,深圳发布了第一个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35℃以上,室外操作人员不允许加班。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休息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工人加班。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9℃,用人单位应在当天停止室外工作;日最高温度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室外工作时间全天不得超过6小时。室外工作从12: 00到16: 00暂停。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和减少工作时间而克扣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同时,不允许雇主安排怀孕女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炎热天气和33℃以上的工作场所露天工作。

深圳职业性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高温作业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的工人,或者因抢救无效在中暑后48小时内死亡的工人,视为工伤,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资料来源:深圳特区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深圳35℃以上的中暑可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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