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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很多车主在高速行驶中遇到前面的车以“龟速”行驶时,总是焦虑和恼怒。事实上,高速公路上的“龟速”也会违反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据深圳新闻网和深圳商报报道,自7月19日起,深圳第一套捕捉“龟速”的电子警察已在长江沿岸投入使用。时速低于60公里的车辆将被抓获并处以500元和3分的罚款。
为了避免车辆在最低限速以下行驶造成的事故,深圳交警结合深圳高速公路的特点,创新性地开展了电子警察“低速行驶”交通执法。使用测速设备在低速行驶重点区域建立“低速行驶区域执法部门查处”,用相关设备收集、整理低速行驶违法行为证据,以“非现场执法”方式录入违法数据,并通知违法人员按照违法处理程序接受处罚。
行驶速度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深圳交警在收集相关执法证据后,将对时速60公里以下的长江车辆处以3分至500元的罚款。
7月29日,执法和处罚正式开始:
为了让大部分司机有一个适应期,交警部门专门设立了一个为期10天的过渡期——从7月19日到7月28日,优先对违章车辆进行宣传教育。执法处罚将于7月29日正式开始。
“低速驾驶”电子警察抓捕系统的起点;
滨江高速公路西乡段起点(从深度方向)位于跨海大桥的中心,旁边设置“区间测速起点”标志。
“低速行驶”电子警察捕获系统的设置;
快照系统属于“层速度测量”,总长度约为10公里。从K66到K76在滨江高速公路北行(即西乡至福永段)。目前,该设备仅限于深度方向,深度方向尚未设置。
温馨提示: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因道路建设、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道路拥堵导致的慢行,该系统将启动预警机制和背景筛选机制,不会实施处罚。
资料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标题:如果深圳沿江高速低于60公里/小时,罚款500元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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