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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可获得一次性运营补贴。让我们来看看分配范围、资金使用和分配标准。
深圳市养老机构流行期一次性营运补贴申请指引
最近,深圳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支持老年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指引》,其中提到: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制定临时补贴政策,增加对老年服务机构和一线服务人员的救助和关怀,降低老年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
在防疫和控制期间,该市的国营和私营养老机构可获得一次性运营补贴,由市民政局2020年幸运福利基金支付。
一、分布范围
在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肺炎疫情期间正常运营的全市公共、私营和私营养老机构(2019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法人登记并获得许可或记录的养老机构)。
二。资金用途
1.购买必要的防疫材料;
2.补贴核酸检测的费用;
3.场地租金补贴;
4.补贴雇员的工资;
5.提高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
三。分销标准
(1)公私养老机构建设:根据疫情期间养老机构接纳的老年人人数,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
(2)私营养老机构:根据疫情期间养老机构中老年人的数量,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运行补贴。
★深圳支持养老服务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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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市养老机构流行期一次性营运补贴申请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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