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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从3月19日零时开始,湖北省(武汉市除外,下同)和深圳市“点对点、一站式”返乡农民工的健康管理措施将得到优化和调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月10日视察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湖北省在保持内外控防控战略的同时,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防控措施,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方式,促进集中准确运送工作人员安全有序返回工作岗位,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湖北省和我市疫情防控现状,从3月19日零时起,对湖北省外来务工人员(武汉市除外,下同)和滞留在湖北深圳的“点对点、一站式”返回深圳人员的卫生管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一、适用对象
持有湖北省健康绿色代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公安等部门组织包机、专列、专车到湖北省接机和招用工人;
(2)湖北省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方式,集中、准确地将农民工运出省外;
(三)经深圳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下同)认证,通过“点对点、一站式”方式和渠道返回深圳,确需返回工作岗位的深圳人员。
二。健康管理措施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不再实行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但健康管理措施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上岗后返回岗位的人员自愿实施个人健康管理措施。进入深圳后,上述人员应通过“我深圳”独立申报平台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个人信息、14天内的个人逗留史、健康状况等。进入深度后14天内自觉监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疲劳等情况,立即拨打120并向社区报告;除了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其余时间不外出,不组织参加聚餐、聚会。
(二)用人单位落实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用人单位通过出具防疫义务通知书等方式,要求员工在复工上岗之日履行个人健康管理义务。落实人员健康“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健康“日常检查”等措施;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积极主动做好与人员所在社区的信息共享和联合防御控制工作。
(3)人员所在社区应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工作。上述人员居住的社区应建立和完善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机制,以确保流行病的早期发现、隔离、报告和治疗。积极与雇主分享信息和共同控制。
Iii .其他事项
(一)持有健康绿色代码的湖北返乡农民工依法享有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2)目前的控制措施将继续适用于湖北省的复工人员和武汉市所有未持有健康绿卡的复工人员,并将实施14天的居住隔离或集中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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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优化调整湖北返乡农民工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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