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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将进行哪些更改?请详细阅读以下介绍。
最近,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和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
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标准将提高到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增加的财政补贴的一半将用于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能力(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将增加15元);个人缴费将同时增加到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
为减少和统一大病保险的免赔额,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如果低于该值,则不得进行调整。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将从50%提高到60%。我们将增加对穷人的大病保险。穷人的最低支付线将减少50%,支付比例将提高5个百分点。我们将完全取消瑞卡为穷人申请大病保险的上限。
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
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完全整合统一的地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个系统统一运行向城乡居民统一医疗保险制度的过渡。
在制度统一过程中,要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确保覆盖率不低于当前水平,确保保险持续稳定,实现保险全覆盖;完善新生儿、儿童、学生、农民工等群体的登记和缴费方式,避免重复参保。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不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和政策,统一制度前后政策衔接,稳定待遇预期,防止泛福利化倾向。
完善和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促进统筹地区之间待遇保障标准和支付水平均衡、普遍一致。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本通知提出的大病保险筹资与治疗政策调整任务,大病保险承办合同应在2019年8月底前协商调整,并在2019年底前按照最新的筹资标准完成分配,以确保政策、资金和服务到位。
建议阅读: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结合将在2019年底前实施,待遇相同。
标题:城乡医疗保险待遇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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