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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从7月份开始,深圳将合并公租房和廉租房,这意味着深圳今后不再建设廉租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将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的合并运营,并在不增加低收入居民经济负担的情况下,继续全面保护低收入居民。
从7月1日起,深圳公租房和廉租房将合并,这意味着深圳廉租房将从7月起纳入公租房。
公租房和廉租房合并后,深圳将不再建设和筹集廉租房。此前,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城市改造和建设等方式筹集的廉租住房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深圳公租房统一廉租房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的统一分配和运营管理,该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统一运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23日在《深圳市政府公报》上公布,7月1日正式实施。
深圳未来将不再建造廉租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将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统一运营,并在不增加经济负担的情况下继续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据悉,廉租保障对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其所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90%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1.廉租房
廉租房针对有困难的特殊群体,通常是低收入和有当地户口的边缘家庭。多年来,深圳在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过程中没有单独安排廉租住房项目的建设。它一直以货币补贴为基础,也就是说,它不提供真正的住房,而是直接给予货币补贴。
我市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共向3415户家庭发放廉租货币补贴7806.29万元,租赁廉租住房406套。该市连续五年实现了低收入居民(包括低收入边缘居民)的“全覆盖和全保险”。
2.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是政府为解决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夹心阶层”住房困难而推出的一项措施。近年来,深圳在实施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过程中,建设了大量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夹心阶层”和有需要的人才提供保障。
深圳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合并意味着什么?
1、廉租保障对象可以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据了解,公租房和廉租房合并后,深圳将不再建设和筹集廉租房。此前,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城市改造和建设等方式筹集的廉租住房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此外,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深圳现已停止建设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合并后,深圳新供应的经济适用房主要包括公租房和住宅房。
2、市场租金补贴标准动态调整
《办法》规定:“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统一运营,并对辖区内廉租保障对象实施住房保障”。
各区要切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合并工作,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施住房保障所需资金纳入区政府预算;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征收、住房建设、廉租保障对象准入审核、租金分配和管理,以及合同签订、租金补贴发放等具体工作;同时,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物价变化和住房保障水平,适时调整市场租金补贴标准。
3、每户补贴面积以50平方米为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根据廉租保障对象人口数量计算,人均补贴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每户最高补贴面积为50平方米。
租赁面积低于补贴面积标准的,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如果租赁面积高于补贴面积标准,超出补贴面积标准的部分不予补贴。
标题:从7月份开始,深圳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合并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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