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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深圳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于28日举行立法听证会。新征求意见稿拟取消“双倍返还”的规定,采用“只罚不补,只补不罚”的原则。
深圳路边临时停车今后加班或不需要支付双倍停车费,司机也可以绑定信用卡使用“后付费”
据《深圳晚报》报道,《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于28日举行立法听证会。有兴趣的市民可以关注“深圳市法制办”的微信公众号,参与提出建议。
“一事两罚”和“双补”停车费引发争议
2015年1月1日,深圳前经济特区四个区的路边停车位正式开始收费管理。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公众代表和法人代表不断就道路机动车违章停车的处理提出意见,重点是“一事两罚”和超时停车“双缴”停车费的问题。
在邀请人大代表和各界专家讨论后,原处置办法将被取消。今后,计划采用"只罚不补,只补不罚"的原则,并支付停车费。
深圳路边停车超时或不再收取双倍费用
《意见稿》删除了“超过期限必须缴纳两次停车费”的规定,修改为:如用户实际停车时间超过计划停车时间,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提示用户实际停车时间、缴费金额、缴费期限、缴费方式及法律后果等。车辆离开停车位的第二天(不含停车日)24: 00前,用户应按收费标准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费。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拒绝用户使用临时路边停车位,直至用户缴清费用。
简而言之:
该草案规定,如果停车时间超过预付款确定的计划停车时间,公民应在车辆离开停车位的第二天24点前按照收费标准缴纳两倍的停车费。《意见稿》规定,按照收费标准,市民只需在车辆离开停车位后的第二天(不含停车日)24点前缴纳停车费,不需要缴纳双倍的停车费。
特别是,如果付款账户没有支付超时停车的滞纳金,该账户就不能使用临时路边停车位。
意见稿除增加“深圳市街头停车超时或不再加倍收费”外,还有其他修改意见。
详细信息< >。>。>。深圳路边停车费听证会将于28日开始讨论这些问题。
标题:深圳路边停车超时或不再收取双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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