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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深圳的产假将增加50天,产假也可以延长!于是,问题就来了:如果深圳的产假增加50天,产假津贴能增加吗?产妇津贴的标准是什么?产妇津贴是如何计算的?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深圳的产假将增加50天,产假也可以延长!这一消息让休产假的母亲们表达了她们的“强烈不满”。与此同时,一些母亲还说,随着产假的增加,产假津贴能否增加?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职时的生活费用。

深圳产假增加了50天

9月29日,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获得通过并实施,依法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9月29日之前依法生育且法定产假尚未结束的人员,也可以根据新规定享受80天的带薪休假。

10月10日,深圳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表示,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是地方性法规,深圳市将遵守省级法规,立即增加50天产假。不会发布更多帖子。

于是,问题就来了:如果深圳的产假增加50天,产假津贴能增加吗?

针对这一问题,深圳市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

1、奖励休假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与产假天数有关,但并非所有产假都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在产假或护理假期间,职工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增加奖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2.如何计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休假天数

& # 10070;休假天数是指参保职工有家庭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天数。

& # 10070;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按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参加生育保险的工人允许的产假天数清单

产假类型天数,自然分娩假98天,难产假30天,多胎妊娠假15天,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假42天,计划生育假,摘除宫内节育器1天,插入宫内节育器2天,输卵管结扎21天,输精管切除术7天,输卵管或输精管再通14天注:

1.两种节育手术同时进行的,假期一并计算;

2.如果难产或多胞胎发生,增加的休假天数可以一起计算。

3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健康保险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增加产假或护理假的奖励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1.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

首先,员工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企业才能开始申请生育津贴:

1.员工参加新的生育保险已满12个月;

2、企业已支付职工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生育津贴;

3.员工已完成所有产妇医疗费用的报销。

2.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标题:深圳的产假能增加50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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