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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因王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张北村远湖路389号的餐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天。

近日,龙岗区公安局胡艾莲研究所民警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龙岗区张北村远湖路389号王祥餐厅厨房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人在现场工作。后来,消防警察把餐馆的负责人叫到警察局进行调查。经讯问,餐馆老板王(男,30岁,湖南人)供认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村远湖路389号的餐馆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警方依法对王实施了10天的行政拘留。

标题:非法储存“绿色油”的餐馆负责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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