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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已正式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深圳女职工对经期、孕期、哺乳期休息有新规定:经期应安排适当休息;怀孕7个月后,你可以每天休息1小时。企业应每天安排一小时的护理时间;更年期女工企业减少了她们的劳动量;雇主应该及时处理性骚扰。...
广东省于2月1日正式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这些措施为妇女的一系列特殊时期提供了详细的保护,如月经、怀孕、产假和哺乳,以及保护措施,如更年期和性骚扰。
将来,女性同胞将不再需要带着月经来上班,并且在分娩后有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婴儿。
深圳市女职工经期休息和哺乳新规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这些规定的亮点是什么?
1、月经期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办法》建议用人单位对在月经期间自行申请连续从事站立工作4小时以上的女职工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劳动保护卫生费。
2、怀孕7个月以上可以每天休息1小时
《办法》还规定,女职工应减少劳动量或安排她们在怀孕期间能够适应的其他岗位。经诊断,确需休息的,其休息时间视同病假。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视为正常工作,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从事夜班工作。对于从事站立工作的女性员工,她们也应该在工作场所设置休息座椅。女工产前检查所需的时间被视为她们的正常工作,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得到支付。
3、企业每天应安排1小时的护理时间
《办法》规定,产假期满后确有困难的女雇员,经本人申请并经雇主批准,可休哺乳假,直至婴儿满1岁。护理假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哺乳期不满一周岁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安排女性哺乳人员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一名女工生了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每天将多哺乳一小时。
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单位的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有大量女雇员的雇主应根据女雇员的需要,提供女雇员保健室、孕妇休息室和哺乳室等设施。
4、更年期女工企业减少她们的劳动量
《办法》还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女职工,不适合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本人的申请,减少其劳动量或者协商安排其他适合的工作。
雇主可以每1至2年组织女性员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检查,鼓励有资质的雇主定期组织女性员工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
5、用人单位应及时处理性骚扰
《办法》还规定了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女职工在工作场所受到性骚扰并向用人单位举报或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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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市女职工经期休息和哺乳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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