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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深圳2017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则。
据《深圳商报》报道,2017年深圳公务员公开招聘笔试将于3月26日举行。新规则将在这次公务员考试中实施,以处理违纪行为。五种行为将受到严惩。对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并将考试情况长期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第一类是违反纪律和规则,该科目的考试结果将被宣布无效。
违规行为包括: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照要求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上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提醒仍未按要求填写(填写)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卡和答题卡以外的位置标注自己的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回答问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回答问题;
(七)其他违纪行为应给予当科(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第二类是在考试期间犯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之一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将被记录在公务员招聘诚信档案中,为期五年:
严重的违纪行为包括:
(一)剽窃或者协助剽窃的;
(二)使用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禁止使用具有计算和存储功能的通信设备或电子设备;
(四)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应予以处理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第三类是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将被取消这次考试的资格,并将长期记录在廉政档案中。
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包括:
(1)勾结或参与有组织的欺骗;
(二)代考或者让他人代考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并产生不良影响的违纪行为。
第四类是以相同内容回答相同主题的申请人将被给予该主题(会话)的无效考试结果。
第五类是干扰考试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包括:
(一)故意扰乱考试场所、考场和其他考试就业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陷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申请人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和就业管理秩序的行为。
另外
有严重违纪行为,如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要求他人更换体检、交换或更换测试样本;
考生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的。
此类行为,将由录用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不予录用,情节严重的由中央级录用机关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备案期限为五年。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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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26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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