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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从9月13日起,市民政局将公开征求意见。四类老年人将被分配到优先保障渠道,并将在公共养老机构中得到优先考虑。

为了优化公共养老床位资源配置,9月13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布了《深圳市公共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等候管理办法》,并征求公众意见。从现在起到9月30日,如果公众对《办法》有任何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市民政局。

《办法》规定,本市户籍、精神状态稳定、无传染病、自愿申请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在市、区两级公共养老机构轮候入住。根据“困难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轮候名单分为优先保障渠道和普通轮候渠道,优先考虑老年人、有需要者、残疾人和老年人等服务需求。其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中有中度以上残疾的老年人、中度以上残疾的民政抚恤优待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有特殊扶助的老年人以及经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为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以上残疾的老年人,均属于优先保障的轮候渠道。

在深圳,这四类老年人在公共养老机构中享有优先权。

四类老年人属于优先保障渠道。

1.来自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中度或以上残疾老年人

2 .中等及以上残疾公民养老金福利享受群体

3.向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提供特别援助

4.由城市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以上残疾老年人

此外,市民政局将为全市公共养老机构建立统一的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由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评估机构名单、评估指标和评估流程将在平台上公开,市民可根据需要选择附近辖区内的评估机构。此外,公共养老机构设置的床位数量和类型将在平台上公布,需要在生成空多张床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公布空多张床位的信息。

在深圳,这四类老年人在公共养老机构中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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