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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医药代表,请停止使用“药品”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医药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指出,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禁止药品代表销售药品]
意见明确的,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将药品代表名单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医学代表负责药物的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物知识,并听取对临床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医学代表的学术推广活动应当公开进行,并向医疗机构指定部门备案。该意见指出,误导医生使用药物或隐瞒药物不良反应的医疗代表应受到严惩。以药品代表名义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的,依法查处违法药品经营行为。
[加快新药审批的优先审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震在会上表示,此次发布的意见是针对当前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意见》强调优先审批和加快审批。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降低研发成本,有利于降低新药在市场上的价格,更好地实现药品的可及性,实现新药和普通百姓都能负担得起的新药的效果。
意见分为6个部分和36篇文章。吴珍介绍,意见涉及六个方面的改革,包括:改革临床试验管理,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加快临床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审查,解决公众用药需求;鼓励创新,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上市许可证持有者制度,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全力为创新服务;加强组织领导,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把改革推向现实。
[让普通人买得起新药]
创新是解决公共医疗问题的关键。吴镇表示,《意见》从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参与国际竞争、保障公众健康的角度,对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意义重大。
第一个方面是满足公众的需求。为了满足公众对药物使用的迫切需求,归根结底,我们必须依靠创新。只有通过创新,我们才能开发出更多高质量、高疗效的新药和新药,才能使更多的新药和新药在中国上市。在系统设计上,我们以审批为主,加快审批速度。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降低研发成本,有利于降低市场上新药的价格,更好地实现药品的可及性。我们不仅需要新药,还需要人们买得起的新药。第二个方面是提高仿制药的质量和功效。既要鼓励原始创新,又要鼓励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第三个方面是促进药品供应方面的结构改革。使我们的制药工业变得更大更强,使我们的制药工业更有竞争力,改变我国对进口新药的长期依赖。
标题:禁止药品代表销售药品。违法者将因非法销售毒品而受到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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