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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供应公司:
为了进一步搞好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下称量疾病补充保险)的相关事业联系,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将于年10月开展《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补充筛选事业 关于一些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与这次《目录》增补评选的药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批准注册上市。
(二)未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三)根据目前国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下同)市场最低交货价格及临床常规或指南推荐治疗方案的推算,已排除本市开展的慈善援助药品费用后,第一年(推算时间段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的药品费用
(四)列入目录后重病补充保险资金第一年(推算时间段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的清算支付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五)与医药品慈善援助无关的情况下,供应公司承诺从年7月1日开始对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交货价格(以下称为供应价格)联动执行国内最低的交货价格(下月执行)。 在深圳市开展药品慈善援助时,供应公司承诺保存或优化慈善援助方案,从年7月1日开始,将深价格和慈善援助待遇维持在国内综合最优惠(下月执行)。
(六)药品供应公司承诺立即与重病补充保险承包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作协议。
二、申报主体
符合本通知“一、申报条件”的药品生产公司或国内一级代理公司,药品供应公司的身份申报可以参加这次“目录”增补遴选。
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是这次《目录》增补评选的第一审查依据,直接影响评价结果,因此各药品供应公司请务必根据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 )的具体要求适当准备并及时提交。 药品供应公司必须对其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比较有效性、正确性负责,在申报资料上存在虚假等违反公司诚信的情况时,当局取消了该药品供应公司参加这次补充选拔的资格,且在5年以内
四、受理申报
(1)受理时间:年10月23日至年11月2日期间,工作日受理申报,逾期不受理。
(二)接待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街8005号深圳人才园6040室。
五、评选证明书
这次补充选拔证明书见附件二。 我局于年10月22日下午14点30分在深圳人才园5037会议室召开评选工作证书会,欢迎各药品供应公司申请(每家公司限2人),申请咨询电话: 0755-88123067。
附件一.申报材料清单
2 .补充选拔证明书
标题:广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
地址:http://www.shaanxizhongxin.com/szxw/45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