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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经营者环境,减轻公司负担,促进民营公司和微型公司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确定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相关事项
一、停止接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从年8月15日开始,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停止接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市采购中心向所有注册供应商开放投标权限。
二、清算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 .在本公司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和银行账户的消息明确的情况下,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供应商的支付账户消息,从通知发行日起1个半月内统一办理返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履约金额在供应商原来的支付账户上 让各供应商查一下。
2 .因非单位账户转账或供应商单位账户的新闻变更,无法直接返还给供应商原来的收款账户时,请相关供应商填写《保证金返还申请书》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
我会通知这里
附件:保证金返还申请书
标题:广东: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并清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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