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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客户端,深圳信息网年10月23日新闻(见深圳客户端,深圳信息网记者潘润华)在深圳买房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最近刚买房的张先生有点闷闷不乐。 原来,他在买房子的过程中房地产商找到了“黑色”的钱,使他不高兴。 “钱是一方面,但中介这个方法真的很不愉快!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买房时“吵闹”
据悉,今年9月,张先生通过深圳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企业,以全公积金贷款方法,在布吉地铁站附近购买了21.45平方米,总额71.8万套住宅。 卖家的红本到手。 在交易过程中,中介确定通知张先生应缴纳的费用,包括交易价格的1%契税、11680元中介费、交易价格的1%税金。 另外,其他费用大约是几百元。 其他费用具体是什么? 各多少钱? 张先生没有详细听说。
9月17日,张先生在资金监督管理过程中,中介负责人缴纳了判断费用8000元。 “缴费后,中介没有开具收据或收据。 这笔费用超过了我的预算,所以我一直有疑问。 ”。
到10月中下旬,中介通知张先生办理抵押手续,在电话信息表达过程中,张先生询问了8000元的费用是不动产判断费3000元,按揭费5000元。 全额公积金贷款为什么要收5千日元的贷款费? 二十余平方米的房子为什么要花三千元的判断费? 小张突然意识到奇怪。 “之后,我询问了很多中介,知道了通常深圳的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判断费用是500元,超过200万元的是总额的4万元。 ”这意味着,从市场行情来看,小张只要支付500元的判断费,3千元就明显太高了。 “我要找收钱的中介理论,信息表达几十次,他总是不承认收钱! ”。
但是张先生选择暂停抵押贷款业务,确定为德佑地产经纪企业,必须把很多钱全额退款后再继续处理。 幸运的是,这个把戏奏效后,中介企业把多收的2500元返还给了张先生,并向他道歉。
律师:中介企业没有收取贷款费的根据
小张幸运地取回了钱。 但是,生活中也有不少市民在买房过程中遇到了“漏洞”。 那么毕竟那些钱不应该支付它们,我们为什么要拐弯抹角地避开“坑”呢?
最近,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作伙伴律师张茂荣。 他指出,收取费用的主体是判断企业,中介企业只起推荐的作用,最终取决于判断买家和企业的协商结果。 当事人有选择权,可以自行选择中介企业推荐的判断企业,也可以另外选择其他判断企业。
他认为,在上述例子中中介企业收取贷款费是没有根据的。 “中介企业从事中介服务,其收到的佣金必须包括代理贷款这一事项,我认为单独提取贷款另行取钱属于领取重复的钱。 另外,现有规定也单独按揭,没有进行收款规定。 我认为这是违反的。 ”。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诚至成集团的合作伙伴程庭刚律师说,对购买者来说,签订合同,从法律角度来看购买者有知情权,中介有义务事先说明收钱。 否则,这是违背合同诚实信用的大致表现。 但是,关于收钱的几个事项,他指出中介佣金、判断费、贷款费都不是法定费用,可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 “报酬应该包括劳动报酬,但实际上也有中间人巧妙地以名义另行收钱的情况”。
购买房间避免“坑”:确定四个费用
那个市民应该如何避免绕道? 张茂荣律师说,市民首先要了解基本的交易流程,在信息表达过程中应对相关费用的确定。 “二手房的交易根据情况不同,流程也不同。 例如,卖方的房子是否属于贷款,买方是否需要贷款,是否一次也不重复支付。 但对购买者来说,需要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中介佣金、税金、判断费、贷款担保费(因情况而异)。
但是,因为判断费、按揭担保费分别由判断企业和担保企业收取,所以建议不要在中介企业先行支付。 他还指出,如果中介企业推荐的担保企业和企业明显认为收钱很高,他就可以拒绝。 如果不清楚,可以及时咨询专家。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相关的交易服务、法律服务。
购买二手房的基本流程:
(1)通过中介,双方建立信息表达渠道。 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和产权情况,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书、身份证等。
(2)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买方可以支付购买定金(支付购买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要手续),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为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就房屋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处理等达成协议后,双方至少签订一式三份房屋买卖合同。
(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检查有关证明书,审查财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许可转让手续,没有产权或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拒绝申请。
(四)纳税。 税金的构成比较多复杂,取决于交易者的性质。 例如,住宅改建、危险改建、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务构成不同。
(五)制作证书。 不动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批准权限逐步申报审查批准后,交易双方可以办理证件制作手续。
(六)办理产权转移的转移手续。 交易双方在不动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资料被移送到发行部门,买方收到房屋所有的权证通知书向发行部门申请新票。
(7)对贷款购买者来说,与卖方签订住宅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向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查买方的信用,判断双方打算交易的住宅,明确买方的贷款额,批准买方的贷款,双方登记产权。
(八)买方收到房屋所有票,支付所有房间的费用,卖方交付房屋,结算所有物业费后,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均已履行。
标题:广东:小潘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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