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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11月19日电(刘小红)记者19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最近使用远程录像法向被告人唐录等人宣布了黑事件一审判决。 全部事件16名被告人中有10人参与黑社会性组织犯罪。
据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唐录(绰号“唐二”)多次犯罪被处罚,出狱后恶名昭彰。 2000年,朔州到太原的客运巴士经营者互相争夺生意,经常发生矛盾冲突,相互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相继给被告人唐录“干股”,利用被告人唐录的社会恶名相互制约,平衡了团队关系。
不久,被告人唐录对“干股”的红利变得不满意,开始统一管理从朔州到太原的往返巴士,设立“朔太车队”,在朔州市范围内圈套亲属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渐以被告人唐录、杜福英为组织、领导,被告人
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列车车辆征收高额的管理费(摊派费)、节日费、征收小货物的运费、对私家车车主和列车人员罚款等方法,获得经济利益,给组织成员发工资,提供住房,提高人心。
这个暴力团的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威胁等手段实施牺牲、敲诈、强制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为非坏事,欺压大众,施加危害,对朔州到太原、井坪到太原的旅客市场进行违法控制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被告人唐录犯组织,指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找牺牲者,敲诈勒索罪,强制交易罪,数罪处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决定剥夺政治权利,剥夺个人的
杜福英被告犯组织,指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找受害者,敲诈勒索罪,计数、惩罚强制交易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 一个被告人过了犯罪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年6个月至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判处相应的财产刑。 (完成)
标题:广东:山西一涉黑团伙非法控制地方客运市场攫取好处 首犯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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