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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你已经是“神仙水”了吗? 不,这是饮麍的“夺命水”。
深圳客户端深圳信息网年6月19日新闻[/s2/] (深圳特区报记者戚金城通讯员刘斌)毒品离我们很远。 除非我们碰,否则保持充分的警戒。 毒品离我们也很近。 因为新型毒品总是变脸,伪装成各种日用品。 坪山法院审查了一起销售“神仙水”的案件,因贩毒罪判处被告人一年徒刑,罚款人民币5000元。
根据审判,被告黄某伟在东莞市某医院西北角的路边,以1500元的价格向大众出售毒品,当场被捕。 在黄某伟没收了“k粉”5包、“神仙水”8包、毒资金1500元。 通过鉴定,没收的“k粉”全部检测出氯胺酮成分,“神仙水”全部检测出mdma、咖啡因、氯胺酮成分。
法院明明知道黄某伟被告是毒品,却有意贩卖毒品,审理认为这种行为被定为贩卖毒品罪。 将其犯罪情节与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警告说,近年来,为了迷惑公众,毒品经销商一点一点地修改毒品图案,改变包装形态,“神仙水”等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具有极强的伪装性、迷惑性和“时尚性”。
“神仙水”是学名二甲双氧苯丙胺,俗称迷魂药,是无色无味的液体,刺激神经,效果快,能使人的精神极度兴奋或处于幻想状态。 彻夜唱歌跳舞都不知道疲倦,但很快就会中毒,有损健康。 严重的话可能会因肝功能衰竭而死亡。 “神仙水”一般作为“蛇胆川贝液”等常用口服液进行假包装,外观上无法分辨。 这种口服液很常用,手机方便不易被发现,另外,这种毒品多在酒吧和歌厅等娱乐场所销售,“服毒”的过程非常隐蔽。
毒品是全民的共同敌人,许多市民大众必须自觉抵制毒品,了解毒品的种类和危害。 特别要识别新型毒品的迷茫“伪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毒品和毒品相关人员。 进出娱乐场所时必须慎重建立交友关系,拒绝吃来源不明的食物,如果误染毒品,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求助。
标题:广东:禁毒推广周|你已经为这是“神仙水”?不,这是饮鸩“夺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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