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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宝安出台了新的招商引资办法。让我们来看看宝安区最新的重磅政策的重要内容。
宝安区修订了《宝安区招贤纳士实施办法》,细则已于近日颁布实施。
实施总部企业和重大工业项目落户奖励
(1)对去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新引进的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的“500强”总部企业,将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
(2)对去年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新引进的“中国500强”总部企业,给予2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
(3)新推出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项目,在落户后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将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4)深圳市统计局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员会去年联合发布的新引进“深圳百强工业企业”,新引进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5)新引进的符合宝安区产业定位、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落户后,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落户奖励
经区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区工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科技创新取得突破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新兴高技术产业项目的认定标准是(仅当符合“1”-(3)中的情况之一):
(1)行业高度认可、符合全球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的原创新兴高技术产业项目(必须同时满足1-7项中至少4项条件):
1.专业投资机构累计投资3000万元;
2.世界著名学者的推荐,包括: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最高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美国和日本等国外最高学术权威的成员(通常是成员或研究员,统一翻译为“院士”,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
4.进入国家孵化器/加速器;
5.具有国际领先的高科技科研创新能力,项目核心人员具有世界100强名牌大学资格,在世界顶尖科学杂志上发表过第一篇小论文(影响因子30以上),论文引用率超过1万篇;
6.具有国际领先的高技术产业转型能力,企业核心人员具有将学术研究转化为商业产品并被“世界500强”企业采用的高技术产业转型经验;
7.具有国际领先的企业管理能力,企业核心人员具有“世界500强”企业的工作和领导经验,并担任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
(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973”和“863”计划或国家重点研究开发计划并“合格”(由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的项目,或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在美国、欧洲或其他发达国家或地区承担顶级科研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项目(如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研究项目、Horizon2020项目等)。)。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落户奖励
对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和培育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独角兽企业结算奖的实施
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评选出的独角兽企业和超级独角兽企业,将优先获得土地和住房保障,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2000万元一次性安置奖励。
对个人冠军企业实行落户奖励
引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单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冠军产品”企业,将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瞪羚企业实行落户奖励
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发布的《国家开发区瞪羚企业发展年度报告》中入选的引进瞪羚企业,落户后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将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实施金融企业落户奖励
引进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给予实收资本2%的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为5000万元。新引进的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市级分行将获得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基金(包括管理和销售)、信托、期货、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租赁(包括金融租赁和金融租赁)、商业保理、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信用调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信用评估(评级)、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其他金融机构,给予实收资本1%的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实施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奖励
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或“全国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且内部工业设计中心得到国家认可的文化创意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引进“深圳文化创意产业百强”或“深圳文化出口十强”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建立广东省或深圳市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产业链薄弱环节实施配套奖励
引进在深圳产业链薄弱环节获得投资项目奖励的企业,奖励金额为项目获得市级支持金额的50%。
实施优质企业回报激励
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企业和先进制造企业,注册地迁入我区,产值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实施园区投资奖励
积极发挥园区承接和吸引优质项目的积极性。对于与市、区政府签订的每一个重大新引进项目,或园区外企业自行招聘的,入驻后下一年度对当地财力贡献10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园区经营管理机构将分别按10%、8%和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安居工程中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
对于新引进的总部企业、重大工业项目、新兴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单冠军”企业、瞪羚企业、金融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项目等企业,人员住房保障纳入《宝安区增加企业人员住房供应实施办法》进行统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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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宝安招商引资新举措可奖励企业落户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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