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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报道,11日,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的原审被告杨光毅强奸事件期间,受害者的母亲提起了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外组成议院重新审查此案。
年10月,广西钦州灵山10岁的女孩小燕(化名)在回家途中被29岁的该村男杨光毅强奸身亡。 鉴定表明,小燕在被强奸伤害的过程中,胃复制品逆流至气管和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冲破,气管外周围的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小燕机械窒息死亡。
年10月6日,杨光毅自首。 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强奸罪被告杨光毅,判处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杨光毅不服判决上诉。 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年3月进行复审,杨光毅根据自首情节等案件的具体情况,取消一审法院关于杨光毅的强奸罪,宣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限制减刑。
这件事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小燕家族对二审判决表示“坚决不服”。 律师说,自首不是从轻到重减轻处罚的方案,而是从轻到轻减轻处罚的方案。 本案杨光毅犯罪情节特别差,犯罪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适合重新审视减刑。
年5月10日,最高法经过研究决定,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杨光毅强奸案。
标题:广东:杨光毅强奸女童案将再审!此前死刑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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