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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前海是特区中的特区。国家在很多方面给予前海一个先行先试的政策,包括对高端人才和前海以外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政策。

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政策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为前海实施专项财税优惠政策提供了依据。

《批复》规定:“对于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深圳市人民政府根据境内外个人所得税负差临时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13年起,前海对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在本地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由深圳市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予以退还。

●前海已发放个人税收补贴超过1.73亿元

前海通过对海外人才的补贴政策创造了一个“类似香港”的税收环境。前海海外人才个人税收补贴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参照香港“15%标准税率”的标准,是对“港式”税制的借鉴和尝试。在推进深港合作和人才交流的同时,探索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自海外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前海已认定453名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发放个人所得税补贴总额超过1.73亿元,逐年稳步增长。主要集中在金融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等重点发展的前海产业。其中278人是香港人,约占50%。

同时,前海的海外人才税收补贴政策显著增加了前海企业吸引国际人才的吸引力。一方面,企业通过优惠政策实现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的目标。另一方面,总部企业、研发机构、新要素交易平台等单位在前海登陆或设立分支机构,通过个人所得税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国际人才,前海预试政策的溢出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修订和完善政策,让更多海外人才受益

钱海对海外人才的个人税收补贴政策在吸引海外人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充分发挥前海市海外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的作用,使该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前海市管理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财政补贴办法》)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以下简称《人才认定办法》),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前海修订海外人才税收补贴政策,让更多海外人才受益

首先,可享受补贴的个人收入项目最初仅限于“工资收入”,增加了4项个人收入,如“营业收入”、“服务报酬收入”、“作者报酬收入”和“版税收入”。

第二,津贴的福利扩大到包括两类香港居民,即“已获得香港入境计划的香港居民(人才、专业人士和企业家)和已在香港和澳门定居的内地居民”,纳入确定和享受津贴的人才范围,突出了前海依靠香港、服务香港和广泛招聘人才的地位。

第三,在前海提供独立的个人服务属于人才鉴定的范畴。

第四,享受补贴的期限由只接受“上一年度财政补贴申请”改为增加了“两年内补充申报”的规定,解决了部分人员一年内不领取补贴或不申报的问题。同时,为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申请年度前海连续工作一年的限制将放宽至连续工作90天。

第五,明确在必要时,前海管理局可要求已在国外获得长期居留的华侨和归国海外人才提供中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和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或中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和居留记录,从而防范政策被恶意钻取的风险空。

六是明确将财政补贴直接拨付到人才个人账户,避免一些企业在过去的经营中没有及时拨付补贴给个人的情况,有效保护人才权益。

●粤港澳大湾区推出海外人才所得税补贴政策

前海的首次试点为粤港澳大湾区实施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个人税收补贴政策提供了可资借鉴和复制的经验模式。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广东省和深圳市根据内地和香港个人所得税负担的差异,对在大湾区工作的海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前海修订海外人才税收补贴政策,让更多海外人才受益

今后,粤港澳大湾区将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广东省和深圳市以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出台,原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政策清理完毕后,粤港澳大湾区将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目前,为确保政策衔接,根据《人才认定办法》,前海仍将在2018年12月31日前接受并认可个人税收补贴。前海管理局已正式启动2018年和2019年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工作。验收将于5月23日结束,合格人员应尽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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