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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为期五天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宣传周”于6月17日正式启动。宣传周的重点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六个受理”和“三个不受理”。让我们看看纪律检查和监督委员会具体接受哪些事件,以及我们如何向纪律检查和监督委员会报告?
从6月17日起,为期五天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宣传周”正式启动。纪检监察机关无法控制天地空气。有“六个接受”和“三个不接受”。具体内容如下。
六项接受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其他党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二、监督对象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公正使用权力、廉洁从政和道德规范等规定的;对腐败、贿赂、赌博、滥用权力、玩忽职守、寻租、利润转移、腐败和浪费国有资产以及其他公务犯罪的指控;
三、党员对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申诉的;
四、被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其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而提出申诉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投诉;
(五)原行政监察机关不服行政监察机关的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在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诉的;
六、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3.不接受
一是依法已经、正在进行的,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
二、按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违反纪律、职务犯罪的名称,没有实质性罪名。
报告方法
互联网报道:访问深圳镜报网站:www.szmj.gov/,点击“我想报道”进入报道网站;
微信举报:您可以登录“清洁深圳”微信公众号举报;
电话报告时,您可以根据提示音拨打0755-12388进行报告。
信函和报告可通过邮寄书面材料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通信地址进行报告(请选择中国邮政渠道,如中国邮政普通信函、挂号信、特快专递等。);
举报来访,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纸质投诉材料到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场所反映问题。
标题:如何向纪律委员会报告纪律委员会接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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