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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深圳家庭病床将扩大到这11类。具体的疾病类别是什么?现将《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尽快给出您宝贵的意见。
据深圳市卫生委员会介绍,7月16日,《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办法》完善了深圳家庭病床的适用范围、待遇条件、承办单位、服务程序、项目和纳入社会保障管理。计划将家庭病床的类别从原来的8类扩大到11类,每个床位建设周期的医疗保险费用为100元。
评论时间:2019年8月2日之前
反馈模式:
一、将意见函告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左东市卫生委员会1001室。联系电话:88113719(邮政编码:518031)。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向jwjyc@wjw.sz.gov发送意见。
(联系人:彭琦,电话:0755-88113719,jwjyc@wjw.sz.gov邮箱)
接受治疗的物种数量从8种增加到11种:
为满足卧床不起或体弱患者的家庭医疗服务需求,修订后的《办法》扩大了治疗范围,纳入了孕妇、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精神和运动发育不良儿童、临终关怀、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外伤手术后适合家庭康复治疗的患者等疾病,并将家庭病床治疗类别从原来的8类扩大到11类。
附:11种可以建立家庭病床的情况(至少一种):
1.患者病情严重,但生命体征稳定;
2.气管插管、鼻饲或持续导尿需要定期治疗和护理。
3.压疮、造口、失禁患者;
4.反复呼吸道、泌尿和消化系统感染;
5.糖尿病足;
6.晚期恶性肿瘤;
7.骨折后需要卧床治疗牵引或固定的患者;
8.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孕妇、精神和运动发育不良儿童;
9.临终关怀。
10.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和外伤患者适宜在家进行康复治疗;
11.65岁或以上,因长期卧床不起的慢性病需要治疗者。
入住家庭病床的患者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因为生病需要卧床或身体虚弱,生活不能自理。
第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经评估,发现饮食、运动、用药依从性差,存在中风、营养不良等风险,需要医务人员定期现场治疗、护理和康复。
每张家庭病床收费100元:
《办法》规定了深圳市被保险人家庭病床的支付标准。每个铺床周期的起价是100元。据了解,这100元的费用为每周期的床位建设,而家庭医生团队的费用为每77元的现场服务,不包括药品,消耗品和其他费用。
家庭病床服务项目应当是与患者生活场所相适应的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和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1.家庭病床病历的建立和维护以及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连接。
2.将适当的医疗技术用于医疗保健,包括临床专科、全科、康复护理和中医服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严格采取安全预防措施的前提下,医务人员评估条件是否满足,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注射、换药、褥疮护理、PICC导管护理、导尿、吸氧、康复指导、护理指导、针灸、按摩等。可以被执行。
3.检验项目,包括血常规、尿检、便检、心电图、血糖和血检。
4.对医生和/或护士的家庭病床和家访进行定期检查。
5.居民健康管理,包括:重点人群项目管理和随访、定期体检、心理健康指导、营养饮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保健知识指导等。
6.除此之外,其他能保证医疗安全、疗效确切、适合家庭发展的非创伤性项目。
以下药物不允许在家庭病床上静脉输注:
化疗药物、生物制品、强化药物、抗高血压药物、中药制剂、复合成分营养输液等临床上易引起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的药物。
自去年以来,总共建造了5,604张家庭病床:
2009年,深圳率先启动全国家庭医生责任制试点工作,推进家庭病床服务。2012年,《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出台,将家庭病床纳入社会保障支付范围,实行规范化管理。对于不能自理和行动不便的重病患者,如骨折、中风和晚期癌症,家庭病床解决了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主要问题。据统计,自2018年1月以来,深圳已建成5604张家庭病床。
资料来源:南方+深圳卫生委员会
标题:深圳的家庭病床将扩大到11种附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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