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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深圳市光明区将对举报下列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犯罪分子给予奖励,一经查实,视情况而定!

《光明区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一、对举报的下列违法犯罪活动涉及黑恶势力的线索,一经查实,视情节予以奖励: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和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控制基层政权、操纵和破坏基层大选、垄断基层资源和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势力在乡村横行霸道,统治一方,压迫和摧毁“村霸”和其他人民的邪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赁、拆迁、建设等工程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和策划群体上访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和领域,强占工程,恶意招标,非法占用土地,滥占非法力量;

(六)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公园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城市恶霸、恶霸等恶势力;

(七)操纵和管理“扫黄打非”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贷借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事纠纷,充当黑恶势力的“地下执法队”;

(十)垄断某些地区废品收购和“黑气”的黑恶势力;

(十一)危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扰乱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指使、胁迫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者从事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

(十二)在房屋租赁、房屋销售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扣除黑恶势力的保证金;

(十三)恶意插手医疗纠纷,严重阻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疗机构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渔利的黑恶势力;

(十四)境外黑社会和跨境黑恶势力的发展和渗透;

(15)黑恶势力的“网络”和“保护伞”;

(十六)群众强烈厌恶的其他黑恶势力犯罪。

二。报告方法

可以通过电话、信函、访问等方式进行报告。

光明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电话:0755-88211612

报告邮箱:gmqshce@szgm.gov

信访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扫黄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22办公室)

三。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与调查处理结果相符的程度,给予2000-10万元的奖励。如果有特殊贡献,奖励金额将根据情况增加。

内容来源:深圳光明微信公众号

标题:深圳光明区举报犯罪和消除罪恶最高奖励为10万元。

地址:http://www.shaanxizhongxin.com/szxw/2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