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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拆迁工作按照程序全面规范,防止无证和擅自拆迁等现象。
据《深圳特区新闻》报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按照程序全面规范拆迁工作,防止无证和擅自拆迁等现象。
未经备案不得拆除:
房屋拆迁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严禁擅自进行拆迁建设工作,具体包括: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拆迁项目,应当向其管辖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物的拆除,应当到辖区街道办事处办理小型临时工程安全备案手续。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和严惩未取得拆迁同意书、未将房屋拆迁项目备案以及拆迁项目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一)未取得拆迁许可,规划拆除建(构)筑物违法行为的,对房屋所有人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未办理房屋拆迁备案手续,擅自进行拆迁施工作业的,由建设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
(三)对所涉及的建设和监理单位进行访谈和警示,记录不良信用,并纳入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
(四)同时,严格查处拆迁工程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拆迁工程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或者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拆迁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当采取公开曝光、约谈、红色预警等惩戒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
(6)道路交通、供水等拆除工程应根据工程性质,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全部纳入监理范围。
标题:深圳房屋拆迁工程全部纳入监理无记录无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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