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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2019年深圳光明宏发天惠一期人才房何时开始出租?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过来看看!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光明新区人才住宅配租管理办法》,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为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内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的人才提供了323套住宅。

租金确认申请材料应在以下时间提交:

2019年11月27日,9:00-12月3日,18:00。

如果在2019年12月3日18:00之前没有提交租金认可申请材料,将被视为放弃对该人才公寓的租金认可。

住房信息: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白松路与长春路交界处(地铁6号线龚铭广场站),总建筑面积约61-64㎡,共供应323个单元,两室两厅。

(2)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27.74元。

2.物业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3.98元。

3.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注:(1)上述房屋的具体装修以现场交接标准为准。

(2)单幢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队出具的竣工测量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应根据基准租金进行修订和确定,并考虑楼层、朝向和其他因素。最后,根据价格评估报告,以租赁合同为准。

(4)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应遵循最新标准。

分配和配额:

(一)配租对象

本人才住房的主要租赁对象是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人才。

(2)配额

1.1。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认定的区内130套企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均配有60平方米住房;

2.2。93套教育系统用房60平方米;

3.3。100套医疗系统,60平方米的住房。

分配方法:

(一)符合租金标准

根据住房人才的实际供应情况,按照《深圳市光明新区住宅人才配租管理办法》的配租标准,选择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确定的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医疗和教育系统。家庭申请人可以租用一套人才住房,单身申请人可以租用至少两人以上的人才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2)租金分配规则

租户单位只能将其房屋出租给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和家庭成员:

1.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2.不租住经济适用住房,不接受人才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3.在提交申请时,人才通常要缴纳我市的社会保障费,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相同。

租金分配程序:

(一)房屋租赁时间

本次拟申请人才住宅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认定的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医疗和教育系统以单位名义提出申请,并向光明区房管中心提交租赁申请材料。教育系统应用人才的住宅应由地区教育局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配。

租金确认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 00至2019年12月3日18:00。如果在2019年12月3日18:00之前没有提交租金认可申请材料,将被视为放弃对该人才公寓的租金认可。

(二)租赁过程

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如果申请人已婚或单亲,配偶(单亲家庭除外)和未成年子女应为共同申请人。用人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光明区房管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点击以下蓝色文字下载相关资料)

1.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内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等单位,应当提交《光明区定向配租人才住宅房屋申请表》(附申请人名单);

2.光明区人才住宅申请表;

3 .毕业证书、文凭、职称证书或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或省、市证书);

4.劳动合同、社会保障证明和纳税证明;

5.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人士需要提交结婚证。非深户需要单独提交居住证。港澳同胞和外国人还需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6.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未享受优惠购房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宅建设用地的声明;

7.个人事业和单位事业;

8 .区住房和建设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是否有变化。已接受租金的家庭和个人,必须在接受租金截止日期前向光明区房管中心申请变更。检查家庭租房资格的时间点是2019年12月3日18:00。

如果住房商品房项目的认购协议已经签订且仍然有效,则租金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三)资质验证

租金认定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单位提供的家庭和个人信息是否享受优惠住房政策,是否拥有自有住房和住宅建设用地。如果他们不符合条件,他们将不会被分配租赁住房。

(4)宣传和合同签订

租金分配结果将在光明区政府的网站上公布,为期7个自然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对设立出租单位无异议的,予以配租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居民信息报送光明区房管中心备案。

光明区房管中心已与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区重点企业、医疗教育系统等单位签订定向配租合同。

申请人可在租金分配结果公布前向光明区房管中心提交书面豁免申请。配租结果公布后,如业主在规定期限内(20个工作日)未签订租赁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配租,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取消配租资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苏州新闻网】,在对话框中发送【人才室】,查看深圳各区人才室申请的相关信息,以及深圳各区重点企业名单等信息。

标题:2019年深圳光明宏发天惠城一期人才租房申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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