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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福田企业复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程序是什么?我如何申请重返工作岗位进行备案?
一、企业复工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扶明电[2020]6号),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需要、防疫需要的除外。 关系国计民生的民生需要和其他相关企业、港澳供应,以及特殊情况下恢复工作的迫切需要。 企业在恢复生产和复工时,应严格履行企业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检疫和卫生防护措施应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肺炎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指南》执行。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企业才能恢复生产和工作: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应明确防疫和控制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防疫和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防疫和控制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工作人员筛选到位
1.企业应在14天内组织对每位员工的来源和下落进行调查。为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的员工建立一份重点监控类别清单,并督促他们留在当地,暂时返回工作岗位。鼓励员工推迟回深圳工作。具体情况应当向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布。
2.检查从重点疫区返回的员工的到达时间。按照规定,完善并实施企业内部医学观察和自我隔离措施,确保隔离观察和正常体温测量14天后才能上岗。
(三)设施和材料到位
1.企业应准备必要的防控材料,购买快速红外温度探测器、消毒水、口罩等防疫材料。
2.企业应该实施隔离站点。集体宿舍企业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间和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疫区返乡人员的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隔离观察地点并报当地社区。
(4)内部管理到位
1.企业原则上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入单位时必须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的生产和办公场所。
2.企业应在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工厂和单位前对其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检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按规定对复工情况、重点监控人员情况和员工健康状况进行打击报复。
3.企业应做好现场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以及隔离区的控制,并建立和实施所有人员的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五)普法到位
在企业办公室的显著位置设立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防治宣传栏。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消除群众恐慌,做好安全防控工作。向工作人员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相关法律知识,注意国家、省、市、区卫生部门的相关疫情通报,遵循相关预防指南,不散布谣言或谣言。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专业版)》(WSS 3/f/1 yo ike 4 MTN)做好防疫工作。对在重点疫区有旅游史、发热、发热等情况的人员,如有虚假或隐瞒不报,因疏忽或遗漏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归档程序和验收方法
(a)备案程序
2月9日24点以后,全区各类企业将恢复生产和工作。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他们必须至少提前5天(自然日)报告。归档应分层次管理:
1.员工超过300人(含300人)的企业复工后,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接受备案手续,并邮寄至企业服务中心(中宇丰@ szft . gov);
2.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街道的防疫领导机构受理备案手续。详见受理部门的联系方式。
3 .小区管理的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小区房建、交通、水务等相关建设部门申报,由受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20〕30号)的要求,辖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机构已于2020年2月3日恢复工作。上述机构及其营业网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防疫工作,不得提交复工备案申请,但应当按照备案格式提交复工备案材料。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到位的要依法处理。
(二)报送材料
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恢复生产和复工记录表。企业应当对恢复生产和复工的“四到位”条件进行自查,落实防疫措施,并填写落实情况。
2.企业防疫和控制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3)验收时间和方法
1.验收时间:2月4日24: 00开始验收。
2.受理方式:企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封存,扫描成PDF文件,并发送至地区受理机构指定的邮箱。
三。恢复生产和工作条件审查
(一)街道防疫领导机构收到企业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5天(自然日)组织现场检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出具备案意见,并在《企业恢复生产和恢复工作备案表》上盖章。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收到企业备案材料后,将材料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5天(自然日)内组织现场检查。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备案意见,报区防疫指挥部批准,并加盖“企业恢复生产复工备案表”。
各行业或街道主管部门通过电子邮件等快捷方便的方式反馈应用企业。
(二)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经现场检查,不符合恢复生产和工作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整改措施。申请企业未经整改不得恢复生产和复工。
(三)恢复生产和工作后,企业应严格履行防疫责任主体,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控制恢复生产和工作的条件。同时,要落实各项防疫控制措施,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防疫控制情况。任何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和保护等相应措施。对于防控措施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重大疫情防控风险或不良后果(如确诊病例)的企业,区政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受理部门联系信息
地区/部门
业务验收
联系号码
电子邮件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82925718
zhongyufeng@szft.gov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82918333-1402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82918756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2918333-2636
福田区司法局
82918941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82917657
福田区住房建设局
82918333-2723
福田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
82918333-2381
福田区财政局
82918333-0736
市交通局福田管理局
83702606
姚佳欣708@foxmail
沅陵街
25320119
ylbaj@szft.gov
南苑街
83654882
nyajk@szft.gov
福田街
83813849
ftjd_qyfcfgbb@szft.gov
沙头街
83573925
83307557
83412569
sttjz@szft.gov
梅林街
83110003
23984430
mlajk@szft.gov
华富街
83356173
83358066
hfanquan@szft.gov
米香湖街
83702733
23913902
xmhtjz@szft.gov
莲花街
83079093
910686867@qq
华强北街
中国航空公司社区工作站
82548619
99219159@qq
付强社区工作站
83223220
69520498@qq
李村社区工作站
83358500
233717477@qq
华虹社区工作站
83253153
278997622@qq
同心灵社区工作站
82103550
82103053
2903013445@qq
富宝街
82703102
82700387
fbb@szft.gov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苏州新闻网】,并在对话框中回复【复工】。您可以下载深圳福田区企业简历归档资料,查看深圳各区简历归档指南。目前,深圳复工申请材料不同,需要提前5天复工。擅自复工将受到处罚,所以赶快复工备案。
标题:2020深圳福田企业复工报告条件+程序+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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