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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疫情期间租房问题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减租是预防和控制疫情期间的义务还是情绪?如何处理长期公寓的租金问题?不能回去,不能搬家,只能增加租金?我能看看租赁代理业务是如何开展的吗?过来看看!
深圳公布新的流行期出租屋条例禁止的几种行为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租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各方应本着遵纪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分担疫情造成的租赁损失。任何一方都不能非法迫使另一方做出让步。
对于此前引起诸多质疑的长期租赁公寓的强制减租和“清租”等问题,《意见》也明确规定,轻资产房屋租赁企业不得非法停止向业主支付租金,除非与业主达成减租协议。
减租是交易的一部分还是全部?
深圳在《意见》中明确表示,房屋租赁各方应本着遵纪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分担疫情造成的租金损失。任何一方都不能非法迫使另一方做出让步。
长期租赁公寓应依法依规、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业主协商租金问题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此前采访过长期公寓租赁企业,要求在突发事件面前,租赁各方应遵循合同精神,多沟通多理解,妥善处理相关分歧,本着合规、协商一致的原则度过难关。
这一次,《意见》再次明确了上述问题:
规定轻资产房屋租赁企业与业主未达成租金减免协议的,不得违法停止向业主支付租金;协商一致的,房屋租赁企业应当从房屋所有人减免的租金中受益。
房屋租赁企业应当切实保护承租人的合法居住权,不得违法驱逐承租人。
不能回去,不能搬家,只能增加租金?
房屋租赁价格最初受到市场供求的影响,但保持稳定的房屋租赁价格比疫情非常时期的任何时候都更关系到民生。
因此,虽然《意见》中没有明确是否可以增加租金,但从宏观层面来看是明确的:
在疫情期间,房屋租赁企业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持房屋租金水平稳定,杜绝哄抬物价和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我能看看租赁代理业务是如何开展的吗?
就房屋租赁行业而言,《意见》提出的支持房屋租赁企业稳定现金流、允许有条件的开放式房屋租赁企业员工查看等内容,已经发出了明确的“升温信号”。
(1)将为符合条件的房屋租赁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为房屋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三)同时,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屋租赁企业可以展期或展期,不得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
与《意见》一起发布的附件《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租赁活动管理指引》建议鼓励房屋租赁企业提供虚拟住宅。确需展示的,企业应确定以街道为单位展示的员工名单,并将工作证、身份证件、联系方式、0+户名单等信息报街道办事处在线备案,街道办事处应通知社区及相关小区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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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公布新的流行期出租屋条例禁止的几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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