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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没有必要进行年度决算吗?退税的条件是什么?点击文章查看!
纳税人2019年依法提前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缴
1、纳税人需要在年度决算中补税,但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
2.纳税人每年缴纳的税款不得超过400元
3.纳税人已经约定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退税
符合退税要求
1.2019年全年综合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提前缴纳个人所得税
2.符合2019年资格标准的特殊附加扣减,但在预付税款时不扣减
3.由于2019年底就业、辞职或部分月份收入不足,2019年前后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所不同。
4、没有用工单位的,只能获得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需要通过每年汇款的半个品种税前扣除
5.2019年使用中间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代扣代缴率高于综合收益年度适用税率
6、预缴税金、享受或不享受综合所得税优惠相结合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但未申请提前扣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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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哪些情况不需要年度个人纳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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