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94字,读完约3分钟
【指南】:2020年深圳市光明区公租房和人才房的减租时间是什么时候?谁可以被豁免?
一、租金减免对象
(一)单位承租人
在光明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
租金减免(单位租户)名单宣传表格
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资本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0%的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
(2)个体租户
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CPPCC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中央深入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不含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外,其他所有个体租户均免交租金。
租金减免(个别租户)名单宣传表格
以上两种类型的减免对象如果存在恶意拖欠租金,则不减免租金。
二、宣传时间和方式
从2020年4月1日至4月8日,将在光明区政府网站上发布,为期5个工作日。
三、租金减免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减租标准为2020年2月和3月应付(或已付)租金金额,共计2个月。
四、租金减免办法
(a)预扣租户月租金
2020年2月和3月应付的租金将直接免除。
(2)支付年租金的租户
1.已在免租期内支付租金且租赁合同期尚未到期的租户或打算在随后到期时续租的租户,在支付下一年的租金时,将直接扣除2020年2月和3月支付的租金(无息)。
2.根据当时的情况,在合同到期后已支付全部租金但不再支付租金的租户(包括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户)可免交2个月的租金或退还2020年2月和3月支付的租金(无息)。
V.滞纳金
由于2020年2月和3月对部分非免租金物品的租金征收已于2020年2月初暂停,因此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的后续租金征收将不收取滞纳金。
六、投诉和监督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区监察委员会部门投诉和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园路和润家园8号楼1楼,电话:2369609。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401号3号511室,电话:23698632。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应以公开信息为依据。
七、重要提示
(1)对于已通过公示且无异议的免租金对象,无需主动申请租金减免。租金管理系统将在2月和3月取消扣款指令,通常从4月开始扣款。
(二)无论在公示期内还是公示后,经检查发现承租人不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光明区房管中心有权取消其免租金资格,减租后的租金将按照减租后的租金予以收回。
(三)未列入公示名单的租户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光明区房管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进行两次公示。逾期未提交审查申请的,视为对该公示信息的认可。
光明区房管中心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园路和润家园8号楼1楼,电话:2369609。
(4)为了有效地实施租金减免工作,必须通过向雇员收取和汇交租金的单位租户对雇员个人实施租金减免。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苏州新闻网】,在对话框中发送【公共租赁房】,获取2020深圳公共租赁房租金认定申请入口、租金认定指南、房屋信息、周边配套信息等信息。
标题: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公租房和人才房减租时间
地址:http://www.shaanxizhongxin.com/szxw/1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