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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条例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可以食用,但禁止猫、狗食用!

3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都可以吃,但禁止猫和狗吃!

问:该条例如何规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答:《条例》全面贯彻了《决定》的精神。第二条包括符合《决定》要求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和人工全面繁殖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在此基础上,还明确禁止食用用于非食用目的的动物及其产品,如科学实验、公共展示、宠物饲养等。主要认为这些非食用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方法,在检验检疫标准上与食用动物不同。与此同时,作为宠物的猫和狗与人类建立了比其他动物更密切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香港、台湾等地区的普遍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深圳立法禁止食用动物白名单猫狗

问:为什么条例规定了食用动物的范围?

答: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范围的基础上,第三条还规定,食用陆生动物包括《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以及其他为提供食物而饲养的畜禽。主要出于以下两个考虑:

首先,界定食用动物的范围是对禁用动物范围的必要补充。自然界有150多万种野生动物,中国自然分布的野生脊椎动物有7300多种,还有大量的野生无脊椎动物。在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大原则下,不可能逐一列出“禁止食用动物目录”。对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食用陆生动物应当属于《目录》所列的畜禽范围,不得食用《目录》以外的陆生动物。《条例》所列食用动物的范围符合全国人大《决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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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目前我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共列出20种动物,即:猪、鸡、鸭、鹅、特种鸟类、黄牛、水牛、牦牛、大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子、梅花鹿、马鹿、水貂、浣熊和蜜蜂。在《目录》的范围内,《条例》列出了主要在深圳市场销售、公众普遍食用的10种畜禽。一方面,公众可以更直观、更清楚地知道哪些动物可以食用,而不需要专门查阅“目录”。另一方面,它也起着引导和引导的作用。在“目录”中,马、骆驼、梅花鹿、马鹿、水貂、浣熊和蜜蜂等动物主要用于医疗或其他经济目的。目前,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和国家林业局正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要求,制定和调整有关目录和配套法规。因此,在列出10种动物后,《条例》规定食用陆生动物的范围包括“列入《目录》的其他以提供食物为目的的家禽和家畜”。今后,如果国家有关目录有所修改,深圳食用动物的范围也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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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立法禁止食用动物白名单猫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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