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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合格的民营医疗机构来申请!
过去,私立医院和诊所的电费通常高于公立医院。在鼓励社会医疗机构运作的大背景下,深圳今年1月出台了社会医疗机构和政府医疗机构“同价用电”政策。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截止日期是4月30日。
申报条件
只要基本医疗服务占全年服务量的50%以上且无不良执业记录,社会医疗机构可向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什么是“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是指深圳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的门诊和住院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金额根据门诊人数和住院日分别计算,然后计算平均比例。
具体申报程序
1.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上一年度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总量、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服务总量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市卫生计生委对申报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将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出具验证文件。
3.申请人应根据深圳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的审核文件向属地供电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相应的用电类别。
4、经供电管理部门审批后,申请人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标准电价,电价自电价变动当月起连续执行12个月。
申报成功后,社会医疗机构能节省多少电费?
以深圳光明新区的一家社会办综合医院为例,该医院的日门诊量约为800人次。2016年医院月平均电费为177,411元,用电量为199,189度,平均电费为0.89元/度。如果申请成功,电费将按0.72元/度执行,预计每年可减少电费406,3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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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的民营医疗机构可以像公立医院一样“以同样的价格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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